月份彙整: 2017 年 3 月

中文動詞時態

前一陣子和朋友談起中文文法中沒有時態這一變化,本以為這是人所共知,不勞辯證之事實。怎料該朋友居然堅稱中文也有時態,並謂這是他一個大學中擔任教授的朋友告訴他云云。以下是他所列舉的一個例子:

  • 我現在吃飯
  • 我已經吃了飯

他認為吃了飯就是過去式,相當於英文中的“~ed”。之後又舉例如“我已經走了”,“我買了東西”等等,來證明“了”就是中文的過去式。該位朋友性格本來就甚是好辯,你說是,他必須要說非。當時他雄辯滔滔,眾人亦各自點頭。我心裡隱隱然覺得不對,但一時之間也想不過來。回家後苦思一番,終於讓我弄明白是哪裡出了問題。首先,我舉個例子:

  • 去年,黃河氾濫,死傷無數,政府開倉賑災
  • 今年,黃河氾濫,死傷無數,政府開倉賑災

兩句句子,一句描述之前發生的事,一句描述當下發生的事。除了去年和今年標明了時間之外,句子中沒有一個部分能區分這兩種情況。中文動詞不會因時間不同而有所變化,也就是沒有時態這種東西。又例如:

  • 我在看電視
  • 昨天5點,我在看電視

同樣道理,撇除昨天5點,這句句子沒有任何分別,各位只要細心一想,便知真理。那我那位朋友到底犯了什麼錯誤呢?原來,他混淆了“吃”和“吃了”這兩個概念。前者說的是“吃”這個動作,後者強調的是”吃完了“這個動作,並不是強調他過去在吃這個動作。中文可能不好理解,要是翻譯成英文的話,大家一看便知。

  • 我現在吃飯 –> I have lunch now
  • 昨天12點,我在吃飯 –>  I had lunch at 12 yesterday
  • 我已經吃完了飯 –> I finish my lunch

”吃了“本身其實是另外一個動詞,說的是我完成了某一件事情,並非描述我過去在”吃“。同理,”買了“,”走了“等等也是表達”我完成了買“,”我完成了走“這個動作。並非描述我過去在”買“,過去在”走“。當然,既然說的是完成了某個動作,那該動作必然是過去發生的。但跟歐美語言中的過去式,則顯為兩回事。明乎此理,則不難理解我朋友所犯之錯誤了。